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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混子魔法师,滚? 有魔法不学,你修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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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灿循声望去,发现对方虽然身穿魔法袍,但却没有任何学院的LOGO或者势力标记,并且他身旁还有三个同伴,与自己打过招呼后,他们正有说有笑。

“不是学生,也不属于某个势力,普通魔法师么?”

“他的同伴也是。”

“看他们的打扮,倒像是混子。”

“不过,身为一个魔法师,没有纳戒、也没看到法杖或者魔杖,混的倒是挺差的,看见玫瑰想买?倒也说得过去。”

林灿迟疑两秒后,走向对方。

其实他倒是更想把玫瑰给当了,因为放进当铺里,还可以要求当铺储存一段时间,这个时间段内,当铺不能把物品卖出,并且自己也可以在这个时间段内拿钱将其赎回来。

虽然自己现在没钱,但是之后的事,谁说得准呢?

而且魔法系和修仙系虽然关系差,陈永强对自己好,也只是想把自己拐骗到魔法系,但严格来说,他也没什么坏心思。毕竟在他们看来,魔法系的确是比修仙系更强。

或者说···

他们就像是最常见的长辈:“我是为你好,你选那个专业真不行,这个专业明显好得多啊~你为什么不来?”

不是他们想害自己。

而是在他们看来,这是事实!

事实上,从现在的局面来看,这也的确就是事实。

所以严格来说,他们并不是要害自己,只是他们不想看着自己泯然众人矣,所以才想办法‘勾引’自己。在这种情况下,将对方视为仇敌,显然不太合理。

至于给了自己的东西,如何处理是自己的自由这话是没错,可如果有能力的话,将来赎回来,并在某天将其还给对方,堂堂正正来上一句:“谢谢您的好意,但修仙才是属于我的未来。”什么的。

岂不是更加舒心?

不过现在看来,既然当铺让自己不爽,那么卖给其他人,倒也不是不行。

有时候,接受‘不完美’也并非不行。

“你想要玫瑰?”

林灿拿着玫瑰,在其眼前晃了晃:“这可是陈老成名之前常用的法杖,不仅仅本身可靠,还有很高的纪念价值,陈老湿谁,你们不会不知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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