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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铁橡树勋章 宗教裁判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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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堆上那只被撕去一大半的可怜烤兔。道:“不同种类地猎鹰也会有不同的捕猎方式,像桃花隼或者十三尾这类中小羽禽。喜欢俯冲一只爪子扣住兔子地屁股,这个时候只要兔子扭头撕咬,猎鹰就可以趁势抓瞎兔子的双眼,然后两只爪子合拢一抠一扭,兔子的腰椎便被折断,很准确精密。”

此时的奥古斯丁身材愈加修长匀称,眼神也越来越符合那位母亲的要求。“不管看到皇帝还是梛盾区贱民、牧首还是异端、跋扈的将军还是矫揉做作的名媛。你地眼睛都要凝视他,都应该温暖。不尖锐,不虚伪,仿佛看到了昨晚与你度过一个美妙夜晚地情人。”

奥古斯丁虽然看起来没有完全继承母亲的容貌以及公爵父亲地俊雅。但哪怕是继承了那对父母的一半特质,今天的奥古斯丁也有了不依靠贵族身世便足够让寻常名媛千金目送秋波地资本,何况他还有一股子教父伊耶塔熏陶出来的教徒气质,还沾染了忏悔室几名大异端内敛的桀骜,使得这位司祭贵族看起来别有韵味。

约克满嘴留油,抬头看了眼在他们头顶天空盘旋的白头鹰,道:

“那婆罗白头鹰呢?”

一旁细嚼慢咽的尼禄笑道:“我们的猎鹰爪子比桃花隼肯定要锋利,一爪下去,兔子就会被直接钻透,哪里需要那么复杂的扭绞动作。

约克,这就是大贵族和小贵族的行事区别,聪明的小贵族都会绞尽脑汁把一件事情做到尽善尽美,环节复杂,细节繁琐。而大贵族们,似乎都比较擅长一击致命,起码表面上看起来都是这样。”

约克撇了撇嘴,跟奥古斯丁和尼禄两位帝国一流家族的继承人相处久了,是既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对贵族不再敬畏若神明。

他除了个子高了,倒是没有什么大改变,而一头金发的尼禄愈发俊美,简直就是一尊动态的完美雕塑,奥古斯丁和约克一致认为这小子如果手里有把竖琴,哪怕吟唱再不堪入耳,也会有贵妇乐意请他回家在鹅绒大床上慢慢讨论一些光怪陆离的奇人趣事,而奥古斯丁则很恶趣味地猜想以后这位庞培少爷回到了帝都,那些特殊癣好的老贵族会不会遐想他脱光衣服的**画面。

奥古斯丁补充道:“如果是经验丰富的老兔子,当它被一般鹰隼追捕时,即使被抓得撕心裂肺也不会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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