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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伦理管理委员会 我能看见状态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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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夫人为杨建强的治疗争取了一点时间,但这些时间……似乎根本赶不上被审查所消耗掉的时间。

使用核辐射医疗手段,进行的全新治疗方案在现行规定下属于“实验性医疗手段”。也就是说,这种医疗手段的有效性和副作用等等都还无法明确。而对于这样的治疗,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必须由合资格的医生提出,并且交由三个部门同时备份审批。

这三个部门分别是,医院医务科,医院伦理管理委员会,以及省卫健委。

对于医生来说,这三个部门简直就是报备程序上的噩梦。医务科还好,只要把实验治疗方案送过去就行。但伦理管理委员会和卫健委,那就基本等于“拖沓”和“进程缓慢”的代名词。

伦理管理委员会是医院里的常设机构,成员不少于七人,且每一届任期都有五年。伦理管理委员会由医学专家,法律专家,以及非医务人员组成。如果是在少数民族聚居区,则还要加入少数民族代表。所有的实验治疗方案,都需要首先通过伦理管理委员会审批并且核准。且需要经过投票许可后,实验性医疗手段才可以被应用在患者身上。每次会议到场人数不得少于委员人数的半数,而且定期会议基本一个月只有一次。很显然,伦理管理委员会是周军等人需要面对的一道“天险”。

和某些不太正规的医疗机构不同,宁远第四中心医院的伦理管理委员会是有名的“独立专业机构”。先斩后奏的处理方式在这里绝对行不通不说,而且如果硬着头皮楞干,那从科主任到经手人员,全都会被从头撸到脚不说,恐怕伦理管理委员会还会直接和警方联系,把这群未经许可就实际应用实验医疗手段的“**医生”们统统扔进监狱里去。

一切未经伦理管理委员会许可而进行的实验性医疗手段,都是对人权的侵犯。伦理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就是监督并且保证患者接受的实验性医疗内容是必须而且适当的。同时患者和患者家属必须对实验性医疗内容的风险有详细的了解,任何形式上的模棱两可和“糊弄”都是绝对不能被接受的行为。

周军在专家们讨论放射剂量的时候,就直接给宋院长打了电话。卫健委部分的报备只能交给对政府部门非常熟悉的宋院长来处理以她和卫健委的关系,在五十分钟内搞定备案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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