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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血色披风(中) 深渊杀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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雌性负责捕猎。鲨群和狮群的不同之处在于,处于统治地位的是一小部分雄鲨,只有鲨王及其亲卫拥有对母鲨的交配权,而其余的母鲨以及从其余鲨群俘虏来的鲨鱼则处在被统治的地位,往往被当做马前卒。

闪击狂鲨群之间也会有战斗,获胜者一方会把败者的王和亲卫吃个干净,将其余狂鲨纳入自己的麾下。

鲨群中的等级制也用在捕猎上,地位低下的鲨群在前面负责干活,鲨王和亲卫仅仅在后面跟随而已。

鲨王很好认,在它巨大的黑色脑门上,长着一块三角形的金色鱼鳍。亲卫是银色,至于王子则是淡金色。这块特殊鱼鳍上的颜色不是永远固定的,只要鱼鳍的主人在鲨群中的地位生变化,狂鲨就能控制体内的色素,将鱼鳍改成相应的颜色。

不过这一次,似乎不少鲨鱼是新近降服的,这一次‘捕猎’居然让王子带头。刚才那个射了好多毒刺却被干掉的家伙,就是死于鲨鱼王子的口中。

约克、罗妮、奥古斯等人从珊瑚礁处现身,马上就被狂鲨群注意到了。约克让沙洛向狂鲨群出了挑衅的叫声。

鲨王半眯着因充血变成猩红的眼睛凝视着远处那个小黑点。它知道这是一个人类,也清楚这种奇怪的生物会用其它各种海洋生物做成武器来对付自己。但自从它出娘胎那天起,它就一直在跟其它海洋生物在战斗,包括人类。

这样的小不点自己已经杀了多少?一百个?一千个?在自己无与伦比的度下,从未有过任何一个小不点能在自己的嘴里幸免。

那个小不点和它的部下一出现,鲨王就本能地嗅到阴谋的味道。一丝从未有过的危险预感充斥在鲨王心头。

只是,从长期战斗中获得的自信以及身为王的尊严不允许它退却。不断地战斗,不断地获取胜利,这就是王之路。

几乎是瞬间,它就抛掉了犹豫,带领亲卫杀向约克等人。

鲨王和几条亲卫的体型比普通闪击狂鲨都要巨大,亲卫普遍体长四十米,而王更是达到了五十米。这体型在霸海中只能算是娇小的,但配上与体型成正比的恐怖度,那就非常吓人了。

现在它们的时至少过150公里了,看样子竟然还不是两千米的距离绝对不近,偏偏看上去,鲨群仿佛是下一秒就能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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