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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节 差异(上) 寄生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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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出的退让选择。令他在潜意识中,已经把自己的救命恩人,当作今生最大的对手,最大的仇人,最大的敌对者。

当雷震从教学大楼里救出一干女孩的同时。望着被那些娇美诱人身体簇拥在其中的确他,刘槟的内心,完全被剧烈膨胀的嫉妒与愤恨所充斥。那一刻,他只想杀了雷震,取而代之。

一头雌性动物的出现,足以使得一群雄性生物挣抢拼杀。何况,被雷震救过且下意识亲近于他的漂亮女孩。足足有一大堆。

刘槟是一个极具忍耐力的人。表面上默默无闻没有丝毫变化的他,总在暗地里隐忍着。伺机寻找最佳的难时机。

从保卫处里意外获得警用强力电击器,很是使他兴奋了一番。刘槟当时并没有急于动手。他必须等到十拿九稳的机会,把雷震一击毙命。

杀人,那是犯法。要杀头,要坐牢,要偿命的。

但是,现在的情况不同。满城的居民都变成了恐怖的活尸。大街上的死人,多一个少一个,其中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分别。

那晚,剧痛中的雷震在地下室里倍受煎熬的时候,刘槟就已被惊醒。他悄悄地跟在外出寻找药物的雷震后面。亲眼目睹了可怕的变异全过程。

那个时候,他只觉得浑身冷。整个身子,仿佛掉落进寒气彻骨的冰窖一般。

被寄生细胞控制,且丧失理智埋头于尸堆间拼命乱嚼的雷震。哪里还有半点与人类似的地方?活脱脱就是一头凶猛无比的食人野兽,一个凶残嗜血的人肉狂魔。

被吓得双腿软的刘槟,哪里还敢靠近前去,用电将雷震击晕后动手杀人。躲在暗处的他,只能远远地望着那片充满死亡的血腥之地,连大气都不敢出。待到雷震清醒离开以后,这才拼命控制住剧烈狂跳的心脏。以最快的度,飞一般地逃回了避难所。

死人,其实不足为奇。真正可怕的,则是那些见过死亡,感受到危险存在,并且侥幸逃脱的苟活者。曾经感受到绝望的他们,总会在自己生命的最后时刻。做出远比平常疯狂万分的举动。

在刘槟眼中,雷震就是鬼,就是魔,就是一个满面狰狞的食人狂。

他不知道地下避难究竟安全与否。他只觉得:末日已经来临。自己唯一能做的,就是在临死前,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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