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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师徒 大唐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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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都有大量的钱粮往来,来往运输极为耗费人力物力,因此到后来朝廷便干脆不再承担运输,转而把运输的任务承包给商人来做。

商人们在长安接到任务,把钱粮等物押运到地方之后,会从节度使衙门那里拿到一张飞钱充作运费,而商人们拿着飞钱,可以直接到户部去支领这笔运费,可以说在这个时候,飞钱其实只是一张收到货物后开出的凭证罢了。

只是如此一来,天生就在资本运作方面嗅觉非常灵敏的商人们,却是立刻就从中发现了便宜,时下金银乃是贵重物品,甚少流通,铜钱才是市场的主要货币,但是铜钱这个东西,携带甚是不便,而且还有安全之虞,偏偏商人们出门做生意得时候,又必须大量携带。

因此经过这个运费结算的办法一启发,顿时就有人想到,是不是可以借鉴这种开具飞钱的方式呢?于是,真正的飞钱应运而生。

商人们在长安的时候把钱交给诸军、诸使或诸道设于京城的“进奏院”,从进奏院手里可以拿到与价值相等的名券,然后他们只需要携带这张名券到其它地区的指定地方取钱即可,既免去了携带之苦,又兑换便利,无论去哪里做生意都可以照此办理,因此这个办法一出来就立刻风行天下,极受商人的欢迎。

当然了,在兑现的时候,他们还是需要按照一定比例向地方衙门缴纳手续费的。不过即便如此,商人们仍然觉得无比划算,因此乐此不疲。而各地的节度使、各道等衙门,也通过这个获得了一笔不小的收入,堪称是两厢便利。

因此发展到现在,已经不止是官府在主办这飞钱,很多大商人也都在各道或主要城市设了有联号等等,代营“便换”,以次牟利。

但是飞钱的作用也仅仅就是如此了,它只能起到汇兑的作用,并不能在社会上代替钱币进行流通,所以如果更准确的定位,应该把它算作是古代的支票。

当然了,很多时候它也会被作为一种支付手段,毕竟很多大宗的交易需要的铜钱数额巨大,对于交易的双方来说,无论是清点还是运送这么一大笔铜钱,都太过麻烦,因此,交易双方便往往直接以飞钱进行交易,反正飞钱只是按照时间和距离收费,却并没有到时作废的限制,主办者又是官府,信誉可靠,大不了就是到最后去兑现的时候多拿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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