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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节 大势所趋 娶个姐姐当老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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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可以算是莫拉丁的信徒,便如琼恩碰见的老矮人丹吉尔。

相对人类的诸神来说,矮人神系比较团结紧密,如果要说有矛盾,大概就是以拉杜格和深地-杜菈为代表的灰矮人神比较特立独行,和其他矮人神祗比较不合。不过就目前来说,大体还算相安无事,至少还能放在同一座神殿里接受信徒朝拜。没有恶劣到人类诸神那样,动不动就你死我活,弄得天翻地覆。

“拉杜格?”琼恩听到梅菲斯提起这个名字,想起就是老矮人巫师信仰的神祗,“你说他是灰矮人神?他不是矮人的魔法神么?”

“魔法神?”梅菲斯略想了想,毕竟她对矮人的信仰其实也不是特别熟悉,“也勉强可以这么说了,”她评价说,“不过其实他主要的身份是灰矮人的守护神。”

灰矮人这个词琼恩倒是知道。矮人是个泛称,其中包括盾矮人、金矮人和灰矮人三大类,以及一些数量稀少到可以忽略不计的其他族群。前两大类矮人基本可以一视同仁,差别不大,但灰矮人便比较特别些,他们是居住在幽暗地域的,很少在地表出现。一般人说矮人,其实指的是盾矮人和金矮人,不包括灰矮人在内。

比起其他矮人,灰矮人的名声普遍要恶劣些,素有“邪恶”的评价。盾矮人和金矮人往往相处融洽,但对灰矮人也比较敌视。拉杜格作为灰矮人的守护神,和其他矮人神祗关系自然也就不佳。虽然他名义上是魔法神,但其他盾矮人和灰矮人中的施法者,都罕有崇拜他的。

灰矮人头发和皮肤全是灰暗色的,非常容易辨认。琼恩今天遇到的那个老矮人巫师显然不是灰矮人,他却信仰拉杜格,也算是非常少见的事情了。

梅菲斯对于这些倒也并不在意,但当琼恩提到“雷鸣之子”的时候,她微微点了点头。

“大势所趋。”她说。

“什么?”琼恩没听明白她的意思。

“上古传说,在大约六千年前,矮人族曾经在大陆上建立过庞大的帝国,”少女解释,“但后来人类崛起,矮人族被迫退居深山。”

矮人族退居深山,奉行保守封闭的作风,和人类社会断绝往来。初时还能相安无事,但随着人类繁衍日多,扩张加剧,原有的地域不能容纳,不可避免地又开始开发山区,侵入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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