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七十二章 阴差阳错 荣誉

首页
报错
关灯
护眼
字: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

或武警进行管理。应为这两个单位的人由于身份的问题,并不受地方地管制和监督。他们有独立的司法系统来承办这类特殊人群地治安问题。

要是说起来。年轻人多的地方就容易出现一些比较容易冲动的事。特别是野战军和武警两方面。他们就像是亲兄弟,别看出了问题的时候毫无疑问的灰一致对外,但是平时难免有点磕磕碰碰的。武警的官兵总觉得平时他们更多地侧重于擒拿格斗等制服性地训练,一般的野战军战士打不过他们。而野战军地战士则有一种感觉,第一是武警的人少。部队一驻扎最小都是以营、连为单位。动不动就几百上千人,而一个城市的武警最多就是一个支队。人数上就处于劣势。再一个本身武警部队本来就是从野战军分割出去的一个军种,只是针对的对象有所改变而已,所以一般的野战军官兵并不把武警放在眼里。第二是纠察执法不公。其实一般当兵的上街还是很规矩的,说起来纠察很多的时候都是纠正一些军警人员违纪行为,比方说什么扣子没扣好了,帽子没带正,走路的时候抽烟之类的。可是人有亲疏。担任纠察的士兵往往会有所偏向。对“自己人”会好说一些。在我国,习惯上并不会把军警纠察单位独立出来。搞成类似国外的宪兵之类的独立兵种,而是让当地驻军最多的兵种自己派出纠察单位。

几乎在所有的城市,解放军6军部队都是担任纠察的不二人选,因为他们的人总是最多的。为了保持纠察的力度和威慑性,当地驻军一般都会派出警卫部队或侦察部队的官兵担任纠察任务,因为他们最能打,万一碰上什么刺头,能快解决问题。

在广兰市,广兰军区侦察大队担任纠察已经是习惯了。平时侦察大队的纠察没少抓武警部队的违纪官兵,似乎为了彰显威力,增加威慑作用。不知道才什么时候开始,广兰军区的纠察渐渐的形成了一个习惯,只要抓到武警官兵违反军纪的,一般都要求部队主官出面领人并填写训诫措施。为了这,王强没少到侦察大队去领人。平时跟王宏和刘峰也都认识。

王宏和刘峰可能想着这一辈子没有什么机会求道武警广兰支队的,虽然每次王强去的时候都挺热情,可是在酒桌上可没少奚落王强和他的广兰支队。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厦想到以后求人的事也许还多着。没办法,王强跟王宏和刘


本章未完,点下一页继续阅读。>>>

《荣誉》,牢记网址:m.baotouge.com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