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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风起云涌(三) 现代锦衣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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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和阶层组建的矿兵、盐兵、僧兵——如河南嵩山地少林兵和山西五台山的五台兵等,遇有战争,常被召出征,战争结束则仍回原址。

大明定鼎之初,京军只有四十八卫,后来朱元璋地四子、分封于北京地燕王朱棣起兵夺嫡,为了防守已经退往草原地北元残余,将国都迁到了北京,史称“天子守国门”。

北京接近前线,京军于是狂涨,最终多达七十二卫,并正式成立了“五军”、“三千”、“神机”三大营,平时,五军营习营阵,三千营主巡哨,神机营掌火器,战时扈驾随征,以后,京军制度也还累有更易。

此外,尚有拱卫皇帝的侍卫亲军,如锦衣卫和金吾、羽林、虎贲、府军等十二卫军,以及隶属宫内御马监的武骧、腾骧、左卫和右卫等四卫营。

卫军主要是步军、骑军,东南沿海也置有水师,官府曾命福建、江浙沿海诸卫造船抗倭,使水师获得了很大的展。

卫军的武器装备,不仅刀牌、弓箭、枪弩等冷兵器制作精良,火器已占很大比例,铜铳、铁铳、地雷、各类火炮开始装备部队。

朝廷还设立兵仗和军器两局,负责铸造火器,各省都司、卫所也遍设杂造局,专管所在卫所的兵器修造。

在早期,卫军主要来自随朱元璋起事的“从征军”、元朝和割据势力投降的“归附军”、因犯罪而被谪的“恩军”以及抑配民户入伍的“垛集军”。

“垛集”原是军伍缺额时抑配民户补充军伍的一种办法,朝廷颁行《垛集令》后成为卫军的主要徵集方式。

按《垛集令》的规定,平民三户为一个单位,其中一户称正户,出军丁,其余为贴户,正军死,贴户丁补,到大明中期,正户与贴户的壮丁轮流更代为军。

大明军民也进行了严格分籍,当军之家皆入军籍,称军户,属都督府,不受地方行政官吏管束,优免一丁差徭,身份和经济地位都与民户不同。

军户固定承担兵役,父死子继,世代为兵,并随军屯戍,住在指定卫所。若军户全家死绝或逃亡,由官府派员到原籍勾补亲族或贴户顶替,称为“勾军”或“清军”。

卫军实行屯田制度。按规定,边地军丁三分守城,七分屯种;内地军丁二分守城,八分屯种。每个军丁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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