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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七章 世态炎凉 末世之国色无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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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云不得不承认,宋智shè向自己的这一剑非常快,这是他在末世以来遇上最快的一剑。

如果凌云在未融合闪电果之前遇上这样一剑的话,哪怕他拥有十年重生记忆与战技,最后依然会以饮恨收场。

不过世上的事情没有如果一说,就如同一个人死了,便不能说他如果不死的话会怎样怎样一般。

凌云集中jīng神,目光落到了高速奔向自己胸前的剑尖上,他虽然融合了闪电果,依然不敢对如此迅捷的一剑等闲视之。

飞剑在玄术强者手里如同人的手臂一般灵活,眼前shè过来的飞剑也不是普通的飞剑,而是宋智的本命剑。

本命剑与修道者常用的兵器不一样,它与主人几乎达到了血脉相连的地步,凌云还记得,上一世末世后期的玄术强者,可以cāo纵本命剑千里杀人。

眼前这些人自然还达不到如此地步,不过自己如果一击不中,宋智便会摸清自己的虚实,兼之飞剑变幻莫测,那时自己想要对付他就难了?

直到那把飞剑快要触到凌云胸口,凌云才突然出剑,所有人这才发现,凌云出剑竟然比他们的大师兄还快。

凌云用尽全力斩了下去,哪怕他在基地市与吴昆仑手下强者争锋的时候,也没有像现在这样毫无保留的出剑。

从见到宋智的那一刻起,凌云就知道宋智英俊外表下有一颗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心,他今天之所以向自己发难,也是为了得到林雨晴。

凌云此刻与宋智翻脸是一件极为不智的事情。

就算他在这一世重生之后拥有种种优势,依然无法凭一人之力挑战天下第一道门玄宗,但他这一剑却没有丝毫的犹豫,而是一出手全力以赴。

他不允许这个世界上任何一个人对林雨晴有非分之想,哪怕此刻站在他对面的是天王老子,只要他敢对林雨晴动绮念,他也会一剑斩了对方。

‘砰。’

一声脆响传来,刺向凌云的宝剑突然自中断开,一股浓烟从断剑的中间喷涌而出,将周围的草木熏得迅速枯萎起来。

宝剑中喷出的浓烟是宋智长期以来,将大量劲气注入其中形成的灵xìng,那把宝剑之所以能主动飞起伤人,并与主人的心意相通,便是他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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