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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聚会 将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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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的尸体。

后来想起那时的情景,赵石的记忆有些模糊,记得最清晰的就是痛,深入骨髓撕心裂肺的痛,痛的甚至流不出一滴眼泪,赵石知道,在看到母亲的尸体的那一刻起,他的人生就已经变了,母亲的死给他的不仅仅是伤痛,而且激起了他那潜藏在身体深处的野性,就像是一头野兽突然闯出了牢笼,想关也关不住,除非他死了。

凶手很快落网,八十年代中国的治安基本恢复了正常,抓住个光天化日之下行凶的流氓地痞还是轻而易举的,事情好像就这样尘埃落定了,当街杀人,在那个年代是要挨枪子的,而且没有以后那么多的程序走。

事情要是这样完了,赵石也不可能走上以后那样的道路,也许他会被送到孤儿院或者什么其他的地方,或是任由他自己自生自灭,更或者他会完成学业,成就一番自己的事业。

但事情没完,不几天的功夫,凶手就放出来了,还是那两个警察来到赵石的家里,言辞闪烁的告诉他,那个本城著名的青皮只是路过而已,并没有动手,事情查实了,就把人给放了,两个警察带来的还有两千元钱,据说是警察局的好心人给凑起来的……

两千元在那个时候是一笔巨款,但母亲的性命是两千元就可以买的到的吗?已经明白太多人情冷暖的赵石并没有哭闹,只是一声不响的将自己母亲的丧事给办了,他身上冷的象冰,心里却好像有一团烈火在燃烧……

后来生的事情已经成为了那个小城的传奇,一个十三岁大的孩子,手里拿着两尺多长的杀猪刀,在光天化日之下冲进了小城著名的地痞李三儿的家里,将在他那里打麻将的四个二十多岁的精壮汉子捅成了重伤,在砍断了李三儿手脚之后,拖着已经奄奄一息的李三来到大街上,一直走过一条街,来到几天前才生一起血案的现场,人们不知道这个孩子哪里来的那么大的力气,硬是拖着百十多斤的一个人走了将近一千多米。

在那里,赵石一刀抹断了李三儿的脖子,没有一丝一毫的犹豫,据说当时鲜血喷出去有五六米远,吓的围观的人们惊慌逃窜,还踩伤了不少人。

接着警察来了,哆哆嗦嗦的给这个已经被鲜血染成了红色的孩子带上了手铐,把他带走了。

本来赵石以为接下来就该上刑场了吧?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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