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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法尔科内的气度 美漫丧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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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为了一名刑警。他接手的第一个案子,就是布莉丝薇恩的父母,在小巷中被人枪杀。

他安慰了年幼的布莉丝,向她保证会把一切查个水落石出,为她的父母讨回公道。

但一切线索都指向了黑帮,在破案的过程中,他遇到了很多很多的事情,让他看到了黑暗中可怕的激流。

严格来说,那时候作为凶杀警探的戈登,日子还是过得不错的。

作为警察,他并不需要缴纳保护费,混混也不会主动找他们麻烦。

毕竟在十家族看来,哥谭是自己的城市,城市中的警察也是在为自己的家族维持治安,哪有自家人也交保护费的道理?

尽管戈登是哥谭出生,但他见识过外面的世界,那绚丽多彩的外界,不像是哥谭永远灰蒙蒙的,他不能接受自己的城市是这种模样。

他准备要把所有的黑帮全部绳之以法,让哥谭重见光明。

尽管他端着的饭碗,有一半是姓法尔科内的,里面也总是装着满满的好菜。

但他这么做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更多穷苦的人。

于是他吃了很多的苦头,被降职,被威胁,被诬陷,被刺杀。

随着他的调查越是深入,黑帮的手段也越是激烈,无数次他险死环生,直到十多年前,蝙蝠女的出现,两人一起艰苦奋斗了三年,他终于胜利了.......

十家族土崩瓦解,只留下了一家科波特家,也就是今天的企鹅女,她占据的地盘,连以前的百分之一大小都不到了。

他亲手把法尔科内,这个曾经的哥谭皇帝送进了黑门监狱。

虽然他很快就出来了,但他去了香港,戈登也就再也没有见过他。

那以后的戈登,更多的精力都用来应对层出不穷的各种蒙面人上了,大概只有一个人在晚上休息喝酒的时候,才会想起年轻时的那些惊心动魄。

现在,记忆中的人出现了。

“戈登,当年的好小伙,你现在也老了。”

法尔科内语带感慨,看着戈登的眼中也没有任何仇恨,就像是一个普通的老人在看着自己的子侄。

他还是那么有气度,西装笔挺,温文尔雅。这房间内的一切都像是时间倒流了,回到了‘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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