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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四章 雨菲的旗袍 随身带着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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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脚马上就要回家了,熊猫在考虑后面的情节,今天就一更了。最后说一下,熊猫才不是因为推荐票少了才懒惰的,绝对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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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天都机场。

拥抱吻别过后,陆云峰目送林菲菲走进候机厅,这才恋恋不舍的收回目光。

短短几天时间,两人之间的关系出现了太多变化,从林菲菲说出他们没有血缘关系那一刻,重生两个多月被林菲菲撩拨的火气就再没有压制住,一口气喷发了出来。

男人就是这样,经不住撩拨,尤其身体是十七八岁的大小伙子,却有个三十多岁的灵魂,被一个二十多岁的妖女撩拨了两个月,这得积攒多少火气?

酒店里的突破并不是偶然的,一切都有因由,但最重要的一点,林菲菲是个完美的女人,她表面妖媚诡诈,内心却倔强传统,在英国近十年都没有和其他男人发生过情感纠葛,唯一有的还是为了得到永久居留证,偏偏在那期间还没有让对方占到任何便宜。

聪明,有才华,容貌气质佳,风情万种,对陆云峰又一心一意,甚至甘心于一个情~人的角色,陆云峰没理由不感激,感激上苍给他这样一个女人。

离别总是伤感的,但这就是生活。

送走了林菲菲,陆云峰去机场售票厅买了回云海的机票,但是当天去云海的机票都已经售出,他只能买了第二天最早的一趟航班。

还有一整天的时间,陆云峰打车去了商场,买了一大堆的土特产,因为东西太多,还特意买了个大行李箱,装了满满一箱子。

打车回到酒店,陆云峰非常意外的在楼下大厅看到了程雨菲。

程雨菲今天放下了两条麻花辫,将长长地秀发盘起,露出白皙修长的脖颈,脸上也化了淡淡的妆容,身上穿着一件白底红梅的及膝旗袍,肉丝袜包裹着一双修长的美腿,脚上是一双白色高跟皮凉鞋,整个人充满了古典的韵味,陆云峰一时也有些看呆了。

前文说过,陆云峰最喜欢的类型就是古典美人,上辈子最喜欢的就是赵亚之、张曼玉那样的古典美人,也因此,在第一次去程家时,看到穿着旗袍的周婉婷,陆云峰才会被惊艳到。

并不是说周婉婷美到了那个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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