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知岁就是在这个时刻开了口。
“其实见你之前,我只见过阿辞一次。”
秦珩抿紧唇。
沈知岁慢慢低下头,光影随着她动作下移,“他很好,可能是……唯一会喜欢我的人了。”
“会喜欢”不是肯定,只是一种猜测。
像是电影《楚门的世界》,沈知岁给自己编造了一个虚幻的梦境。
路行远是光,沈知岁只是追光的人。所以他喜欢鸢尾,沈知岁也跟着喜欢鸢尾。
“他说鸢尾的属名iris(爱丽丝)为希腊语中的彩虹之意,是力量的象征。”
沈知岁笑了笑,“我很喜欢这个寓意。”
因为路行远于她,也是这般。
当年的相识被沈知岁三言两语揭过,秦珩却倏地长松了口气。再次迎上沈知岁那双琥珀色的眸子时,秦珩明显从容了许多。
他跟着上前,同样在窗台处站定,颀长身影落在沈知岁身侧。秦珩伸手,摊开的五指将部分阳光遮挡住。
光束从指间穿过,秦珩突然开了口。
“彩虹是需要经过风雨才看见的。”
就像沈知岁遇见路行远那年,也是差点遭受了人贩子的磨难。
“如果是要经历风雨才能见到彩虹,那我宁愿不成为你的iris(爱丽丝),也不想你成为那样的人。”
“我喜欢的那个沈知岁,会挑食,喜欢满天星,喜欢中餐,偶尔会有小孩脾气,天气热的时候会偷懒不想吃饭。”
沈知岁呼吸一滞,直直抬了头。
秦珩慢慢靠近人,倾身过去,勾住了女孩的手指。
他唇角露出一抹微笑。
“但是沈知岁就是沈知岁,她本身就是光,无需成为他人的影子。”
沈知岁眨了眨眼,却倏然看见近在咫尺的秦珩沉了声,好像带了某点愠怒。
“还有,顺便帮我转告她----”
“路行远肯定不是唯一那个喜欢她的人,她值得所有人的喜欢。”
“岁岁,我很想你喜欢我,但是我更期盼的,是你能多喜欢自己一点点。”
他勾着女孩指尖,问:“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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