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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 真假结合的文章(求收藏) 明星大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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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几岁的男人。

第三行:吊死了欺骗我的伪善者,33颗纽扣散落一地。

第四行:在旅店中杀害了耍酒疯的张老板,然后扔在了轮胎厂。

第五行:看见躲在旅店的男人,一生气就装作送外卖的进去杀了他。

第六行:在掉了脑袋的稻草人面前哈哈大笑,结果黑屋子里面的男人死了。

六行文字,可是看得人云里雾里的,不知道石白飞到底想要说什么。

“这是什么?”xc区的警员皱着眉头。

邹诚看了这六行字说道:“这就是我们的提示,我们就要依靠这些东西,在明天之前找到被害人。”

“这是提示吗?”xc区的警员,觉得这根本就不是提示,这是胡言乱语。

邹诚坐在房间里面,看着上面的提示,眼睛一眨不眨。

男人……

这一个词,在这里面重复了三遍,分别在第二行,第五行,第六行。

第四行还有一个张老板,应该也是男人。

邹诚拿过来祝婷手里的笔记本,在上面写到:“男人。”

“你怎么确定的,就相信石白飞吗?”警员觉得邹诚太冒失了。

邹诚却说道:“真话和假话,巧妙的混合在一起的文章,准确的地点和具体的情绪,假的可能性很小。还有准确的地名,和反复的词语,都是最有可能的。”

“男人这个单词,重复了这么多遍,所以我们这一次要找的人,一定是一个男人。”

“旅店也重复了两次。”祝婷开口说道。

邹诚将旅店记下来,之后写了四十几岁,年龄应该是对的,不然石白飞会给一个准确的年龄,而不是这样模棱两可。

“邹诚哥,十八年前的轰动是指什么?”祝婷对邹诚问道。

别说是祝婷了,邹诚现在也想不明白这一点,十八年前的轰动。

突然邹诚想起来了什么,他对祝婷问道:“邓苗苗的案子是哪一天?”

“四月十五号。”祝婷说道。

邹诚在笔记本上写到四月十五号说道:“他应该是在四月十五号绑架的人。”

十八年前的轰动,邹诚明白是什么了,就是指自己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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