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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卡塞尔之门(2) 龙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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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婶婶不习惯这个蔫巴孩子忽然抖擞起来,这样子路鸣泽将来怎么胜过?

路明非回到自己房间,连上了QQ,盯着戴棒球帽的女孩头像看,头像还是灰的,离线或者隐身,反正没有留言。路明非看了一眼墙上的挂钟,他是18个小时以前留的言了,问陈雯雯明天晚上要不要参加文学社的活动。

陈雯雯其实并不戴棒球帽,她有一头细软笔直的长发,很漂亮,用不着拿棒球帽遮掩。路明非认识陈雯雯是在进校的那一天,陈雯雯很低调地被一辆帕萨特送来,穿着白色的棉布裙子和一双蕾丝花边的白短袜,长发上别着一只“HelloKitty”的发卡。路明非班上最惹火的女孩应该是“小天女”苏晓樯,苏晓樯那天一身DKNY,被一辆奔驰S500送来,眼角眉梢都跳荡着骄傲,挥别了她做煤矿生意的老爹之后进班报到,带着审视的目光打量新班里的男生们,也期盼他们以惊慕的眼光回看。但是男生们都斜眼看着窗边的角落,陈雯雯办完手续之后就捧着一本杜拉斯的《情人》坐在那里的长椅上,阳光照在她的棉布裙子和肌肤上,一切仿佛都是透明的。

“小天女”骄傲了十五年,进高中的第一天就被一个小文艺女青年打败了,满腔的不忿。偏偏有一个没眼色的男生站在她身边,对着陈雯雯指指点点,压低声音跟“小天女”说,“那个估计就是我们新班的班花了。”

“小天女”何曾受过这等欺辱,在男生脚面上狠狠踩了一脚,掉头就走。

那个男生就是路明非。

其实路明非是个非常坦白的人,他觉得陈雯雯比“小天女”好看,他就这么说了,谁知道跟“小天女”结了整整三年的冤家。当时围着陈雯雯观赏的,足有七八个男生,每一个都这么想,可是其他人都懂得“默默欣赏”的道理。后来这些人组了文学社,文学社的核心就是陈雯雯,每周活动,读一些又冷又悲伤的欧美文学作品,还写读后感交给语文老师批改。按照路明非叔叔的说法,读的都是些“中产阶级女白人”读的书,不明白路明非这般脑袋里缺根弦儿的家伙为何会是文学社理事。

对路明非来说,陈雯雯是他生命中第一个女性偶像,给他树立了一个宜室宜家的好女孩形象。十五岁时,路明非觉得世上最大的幸福,莫过于娶了陈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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