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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4 章 大闹天宫(要不是为了儿媳妇,她会来...) 团长的早逝原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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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她们最后得到的利益是什么。

俩姊妹一个在后勤部,一个在军区商店。

要不是她们把祸嫁到小阿眯身上,并且率着众人,最先找到孩子的尸体,大家感激她们,凭资历,她们能拿到现在的好处吗?

特供商店,现在看普普通通,可在商品供应的年代,那是最肥的肥差。

张爱霞在后勤部,她爱人徐耀国虽然早就转业了,但目前下海后在经营房地产,生意做的风生水气,他当时拿的头一块地,不也是从军转私的?

突然有人说:“张爱霞也就下放了两年吧,回来就到后勤处了,罗司令他们,可都整整下放了整整五年。”

“前三年大家多辛苦啊,开荒种地,后面去的人有什么功劳。”还有人说。

大家你一言我一语,七嘴八舌。

王夫人既曾经是法官,就有她的公正之处,她说:“艳丽,即使你没有亲手伤害过孩子,但你因此而谋求到了利益,而且你和你姐是故意为之,主观犯罪,你们就应该受到相应的惩罚。”

“张爱霞真的扔过孩子吗,挺热情一女同志啊,真是看不出来。”有人说。

还有人特别气愤,说:“就凭她们不照顾好孩子,跑去抢风头,就该被枪毙!”

罗司令最终主持大局,说:“马琳,你回去好好考虑一下,这件事咱们该给小阿眯一个交待,张艳丽姐妹,你在军务处,懂法,你自己考虑怎么办。”

估计是怕张艳丽再哭一哭求一求马琳又要心软,王夫人说:“走吧,我扶你回家。”张艳丽伸手还想拉,马琳这回终于硬起来了,伸手一把抓上张艳丽的头发,忽而狠手就是一扯,再一把,直接把张艳丽的脸抓了个血烂。

眼看两个女人打了起来,罗司令忙说:“老马,劝劝你妹。”

马司令没有劝,回头说:“罗总,要不是手头没枪,我立刻就可以毙了她!”

一个才八个月的婴儿,因为她们俩姐妹想争功,想表现,失误害死了。

马司令是马琳的哥哥,那是他的小外甥女,就那么没了。

要不是有法律,还有一身军装,他能立刻提枪,把张艳丽就地正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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