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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卫队和失踪的三角洲特种兵 重生之军火巨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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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侵阿富汗的时候。塔利班武装就是美国在背后支援的。可一次引事件,奥马尔庇结美国头号敌人拉登同志,加上美国垂涎阿富汗的地理位置,种种原因组合起来,就成了如今以美国为的北约军队一波接一波的涌入阿富汗。

奥马尔在拉登事件上,就让美国很没面子。如今再次大规模进攻坎大哈,甚至将一个机步营的军队打残。在这种情况下,美国人是绝对不会放过奥马尔的。

这些事情奥马尔本人也是心知肚明。不蔡他也不会在战斗胶着的时候,让王牌警卫队出击。他要给这次的战斗,添加最后一块胜利的砝码。

警卫队的人数不多,但都是练有素。奥马尔当初也是按照特种部队来练的。他们的装备在所有的塔利班武装中,也是最先进、最齐全。

所有奥马尔能弄到的先进装备。都会优先的补充到警卫队。可因为后来和美国关系的恶化,甚至敌对。让奥马尔心底从美国那里弄来装备的想法破灭。他只好选择如今的俄罗斯。

一色的俄国正宗货。在苏联解体时,奥马尔的武装还刚刚起家。那时候农民出身的奥马尔,就有了长远的目光。他在口饼代初,就从塔利班武装的战争红利中,拿出一部分,和苏联解体后的中亚国家中实权人物打好关系。这才获得不少人脉关系,给之后获得苏制装备打好了基础。

这次奥马尔之所以派出警卫队,因为在警卫队中,有3具“混血儿。反坦克导弹射器。

“混血儿,反坦克导弹是一种便携式反坦克导弹,又名萨克斯。这种反坦克导弹最大的特点也是优异的地方,就是使用的时候占据的空间很哪怕就是在2米的空间里,都可以射。

“混血儿,反坦克导弹一般是由三人编制的小组操纵。三名士兵一共可以携带一具射器和张反坦克导弹。奥马尔的目的很明确,用反坦克导弹,将美军最后一层钢铁防御摧毁。

李莫和迈克尔两人一直都和奥马尔在一起,自从警卫队出击后,奥马尔脸上的担忧瞬间都消失的无影无踪。仿佛警卫队出击后,剩下的美军只有死亡或投降两条路可以选择。

为了安全。三人在一群人的簇拥下,不,不到坎大哈西部郊里距离战场有四五公甲即口潦国空军在战场上胡乱的投弹,也不会波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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