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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 什么是喜欢 玄幻:我的师兄实在太妖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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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来此前行的,却被荒主拦了下来。”

呃?

陈平平诧异:“为什么?”

“不值得。”八珍鸡开口:“墒是整个荒族内部,血脉最接近完美的那个人,最接近原始魔神,他若要前行阶梯,可能需要花上一些时间,而时间对他而言恰恰是最珍贵的东西。”

像他那样的天才,即便是一年的时间,都不知道提升了多少境界。

行走在这条枯燥的阶梯上,实在是浪费。

陈平平点点头:“也对。”他想起了光小雨,这丫头就是。

“皇族区域还是挺自由的,该族对于领域的管理并不严厉,各大势力的人都可以前来悟道。”八珍鸡说:“大大哥,你要不也尝试尝试?”

算了吧!

他耸耸肩,心想,手握系统,等若握住了开启无敌的钥匙,他还需要修行么?

不过听八珍鸡这么一说,他倒是有些兴趣了。

系统是系统,兴趣是兴趣,若能将阶梯走完,在湖畔深处见到青铜宫殿,在剑山之中领悟出最强剑道,岂不是说他的天资碾压了所有荒族天才?

八珍鸡又道:“还有一个地方,大帝道场。”

陈平平抬起头。

十月天,秋风萧瑟,落叶缤纷。

在古城中的一条河流里,有着不少的船只,来来往往,船上站立着俊男俏女,衣着华丽,优雅,谈吐风趣,张口便能言出一大堆诗句。

金琼玉听得着实有些烦躁,她虽然是女子,可她不喜欢这种风雅,觉得他们太无聊,回去好好修行不好吗?

一旁的侍女忍不住笑道:“小姐若是学了她们,兴许就能找到一个伴侣了。”

呸!

金琼玉脸色一红,骂道:“谁要伴侣?”

好在她的肤色也是淡红色的,脸红并不清晰,若非如此,侍女又要嘲笑了:“某人口是心非呀!”

“小姐觉得火炎少爷如何?”侍女问。

同为年轻一代中的至强者,血脉之力惊人,不过二十出头便已经踏入王道之境,虽然未能悟出原始天赋,可他的天赋能力也算是名列前茅的。

不仅如此,这位火炎的出身与金琼玉完全不同,他是货真价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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