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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8 章 娘家【捉虫】 七零之穿成男主他嫂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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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捡走的,早上她借自行车去公社想打听陆正琦的消息,未果,然后去娘家,看到孩子她并没有管。傍晚她回大湾村发现那孩子还在这里,只是发着烧奄奄一息,她才把孩子带走的。

这原是书中世界,有些背景就是硬性规定,她穿过来一切才成为真实,说她是有了自己思维的原主也没错。

所以,这是她和孩子的缘分?

她蹲下,问小男孩子,“你叫什么?”

小男孩看着她,大眼忽闪,却不说话,眼中的委屈慌乱却已经褪去。

她又问他父母、家住哪儿,他都没有回应。

小孩子不说话,林菀暂时也没办法沟通,就看看他身上有没有线索。可惜小包袱里只有一身小孩子衣服,没有任何证明他身份的东西,连只字片言都没有。

她看看这里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附近也没有农田,自然不会有农民来干活。要是她不把孩子带走,让他在这里一天,太阳火辣辣的,又饿又渴,那肯定还和剧情一样发烧得病。

林菀:“你跟我走?”

小男孩看着她,不说话,只紧紧地抓着她衣角。

她只好把他抱起来,“走吧,这是咱们的缘分。”

林菀把他抱回去,给陆正霆比划一下,把小男孩放在车上。

陆正霆便问他叫什么,哪里人。

小男孩儿看了他一眼,从口袋里掏出一个东西给他。

陆正霆看了一眼居然是个玉扳指,这种东西除非有家世的人是看不出名堂的,他摇头。

小男孩儿就把玉扳指放在林菀手里,那意思给她了。

林菀想起文中后期大反派陆明光手上一直戴着一个玉扳指,看来就是这个?她瞅了瞅,也看不出明堂,“我给你收着,说不定能找到你的家人呢。”其实剧情最后也没交代陆明光的身世,所以林菀也不抱希望,只是这么一说。

陆正霆看这个小孩子,衣服虽然普通但是干净合身,不是乡下小孩子那种套个麻袋穿好几年。而且这孩子跟粉团一样,细皮嫩肉,一看就不是糙孩子,应该是城里人家的。

再联系这时候的运动,也许他家里遇到大麻烦不得不如此。

陆正霆从小没得到爹娘疼爱,对遗弃孩子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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