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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7 章 七零之穿成男主他嫂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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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拘字数多少,总归要写,谁也不能偷懒。”林菀特意看了陆一一眼。

陆一往炕上一倒,躺下,扭头就看到了那一大摞书,他生无可恋地叹了口气。

哥哥怎么一去大城市就变得不可爱了呢?

说笑一阵子陆学医带着弟弟妹妹们回家做饭,林菀妯娌三个继续闲聊。

现在林菀和陆正霆工作忙,林菀家几乎不做饭,都是在大嫂二嫂家吃。

回想着信里说的,陆大嫂一时间还消化不掉,什么大饭店、电影院、剧院、话剧歌剧、外语之类的,她听都听不明白呢。

让明良跟着去读书,真是太明智了。

当初林菀跟她商量让陆明良陪明光读书,她想都不想就同意。虽然陆大哥、豆花几个说闲话讥讽明良就是明光的陪读,让他去当跟班的。可陆大嫂不那样想,林菀和陆正霆对明良什么样,他自己比谁都清楚,他对三叔和三婶只有敬爱没有一句怨言。而且林菀和陆正霆对明良和明光向来一视同仁,不管哪方面。

如果说明光是养子,陆一可是亲儿子吧?林菀对他和哥哥们也没什么不同,有不同也只是她笑话陆一多一点,总打趣他懒不爱动弹。

陆大嫂觉得林菀对儿子比自己付出更多,儿子跟着明光也会更加有出息,自然同意他去的,现在证明的确是这样的。

大城市里去过的,等回来就和从前大不一样的。

这就是林菀说的,孩子们会比父辈有更好的前途吧。

“这俩孩子真是有出息。”陆二嫂夸个不住,“明光小小年纪那么聪明,明良肯定可以当个大厨,真是了不起。”

陆大嫂:“都是弟妹教得好。”

林菀笑道:“孩子们都聪明,只要懂事肯学,谁都不差。等学医在家实习两年,就可以去读大学。”

77年恢复高考,陆学医自然要考的,以她的成绩,林菀觉得好好复习一下,再让明光指点指点,考个本科不成问题的。

这时候只要是本科都是非常棒的大学,专科的含金量都不低呢。

而陆念书和陆明瑞虽然读书成绩没有他们那么突出,但是他们有别的兴趣,喜欢剪裁缝纫、喜欢做手工,这本身就是很大的优势。

以后考不上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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