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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领主 旧日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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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肖恩这个忠实听众,老猎人颇为满意,尤其是肖恩出手大方,一路上和他分享了不少蜂蜜酒和熏鹿肉,几天下来两人竟然成了忘年交。

路上还经过了几个诺德人的村庄,终于在第四天中午抵达了诺德福森。

诺德福森在地图上显示的是一座城市,然而亲眼见到了,却发现充其量算是个大一点的镇子,就坐落在寒风森林的边缘,木头的围墙环绕着镇子的外围,一栋栋木屋矗立与其中,这些木屋都是诺德人的风格,简洁,粗犷,但十分坚固。

除了一条贯穿了镇子的大道,整个镇子几乎都被包围在了森林之中。

肖恩看着眼前荒凉的景象,很难想象继续往北会是怎样一副样子。

原本他还想着继续往北走,走到那荒无人烟的小村子,然而现在他却觉得,自己这一趟旅途怕是要就此打住了啊。

肖恩决定先在镇子里住上一两天,打听一下周围的情况再说。

他在镇子上唯一的一家旅馆租了个房间,安顿好行李,他便去了当地的酒馆。

在这种寒冷的地方,旅馆只有一家,酒馆倒是足足有三家,他便选了人最多的一家走了进去。

略显昏暗的圆顶木屋里挤满了猎人、皮毛商人、伐木工人,虽然是大白天,但壁炉的火焰已经烧起来了,火焰噼啪作响,既能群暖,也给这采光极差的酒馆带来了光亮。

那些酒客们或是三五成群的挤在一张张桌子旁,或是在吧台前坐成一排,交换着生意情报,或是讨论着山里的野兽又惹出了什么乱子。

当地人喝一种叫‘巴列’的烈性酒,巴列在诺德语中意为橡树,大概是因为这种酒被储存在巨大的橡木桶里吧。

只要花上五个铜币,就能买满满一大杯,肖恩给自己买了一杯酒,杯子也是用橡木做的,杯子的握柄光滑发亮,看起来已经用了很多年了,杯子的正面还有一个简洁的熊脸浮雕,看起来很有艺术感。

他朝着周围扫了一圈,很容易就在人群中找到了那个花白胡子的老猎人米洛克正在和几个人拼酒。

他冲着老猎人举了举杯子,老猎人也冲他咧嘴笑了笑。

肖恩喝了一口杯子里的酒,看着酒保用一块亚麻布擦拭着酒杯,等到酒保经过他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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