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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8 章 反栽赃 军嫂养儿记[七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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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了点便宜就能沾沾自喜,相反,她总是在接受东西的时候觉得耻辱。

她恨父母的穷,无能,同时也恨苍天不公,把她生在一个父母懒惰,贫穷的人家。而苏向晚的家庭条件,则比她好了太多太多。

所以,她才会以堂姐为原型,把书中的苏向晚写的那么惨,甚至在书的最后,不顾读者的抱怨,要把俩兄弟写死。

为什么,就是因为她恨啊,恨堂姐一直以来那种抹不去的优越感。

当身份对调,她拥有了更好的家世,背景,而堂姐一无所有,还多了几只拖油瓶,苏小南的心理,终于平衡了许多。

“承泽,记得一会儿你该怎么做吗?”到了新兴乡镇府之后,苏小南轻劝拽了拽李承泽的手,问他。

李承泽咬了咬牙,说:“知道。”@无限好文,尽在()

苏小南穿越过来的第一件事,就是找到刚到清水县城的李承泽,收养了李承泽,为什么呢?

因为他是整本书里,智商最高,也最心狠手辣的孩子。

他生父是个公安,而且是在中缅边境上,一直以来维护边境安全的公安,他给这孩子教了很多东西,他能徒手开锁,还能徒手自己制炸/药,要论盗窃啊,作贼啊,样样精通。据说,他还在云南的时候,自己绘汇款单,就能从银行里骗出两百多块钱来。

收养他,对他好,让他听自己的话,为自己所用,这孩子简直就跟个金手指一样,对吧?

这不,苏小南带着自己的干儿子,就到新兴乡镇府的门前面了。

李承泽想起昨天他偷的那只大鹅,转念一想,估计苏向晚已经把它给吃掉了,好吧,恩是恩,义是义,他虽然要犯错,但已经弥补过苏向晚了,对吧。

那他做的事情,就是无错的了。

因为是周末,苏向晚也非得带着她的俩小傻蛋儿不可。

宋青山还得去加班,把苏向晚放到会场之后,就赶到水库上去了。

前几天从宋二花那儿买了很多调绒布,苏向晚给狗蛋和驴蛋一人做了一件调绒面的无头小背心儿,做的时候简单,穿上以后,俩人一个赛一个的,就像电影里的王二小似的。

吱吱穿的,是苏向红从城里要来的小裙子,头上还有一顶小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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