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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 怎么回事 摄政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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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跑来,一把扑倒了朝曦。

比其他人养的宠物快了不是一星半点,人家还要作弊,用食物引,朝曦兜里放了生肉,还没来得及拿出来,平安已经将她压倒,嗅到她兜里的生肉气息,整个鼻子塞进去,把朝曦的兜都给撑破了。

“公子要不要去看,他们还在比呢。”镜花嘴角挂笑,“这回比扔棍子,谁先捡回来谁赢,肯定又是平安第一。”

沈斐摇头,“你去吧,我这里还有事。”

镜花点头,折身从帐篷里退了出来,立马去了河边,看朝曦与大家力拼。

平安占了很大优势,首先个头大,其次智商高,相当于三五岁的孩子,已经有些懂事,知道朝曦说了什么。

朝曦棍子刚扔出去,还没来得及吩咐,这厮以为在跟它玩,飞一般奔了出去,去追棍子。

反观其他人养的宠物,有送信的鸽子,残狼部队的狼,还有搜查的犬,都算训练有素,就是没平安聪明,也没平安会玩,与主人亲近也是亲近,可惜还达不到平安与朝曦的地步。

朝曦养平安几乎当成小孩子养,会跟它说话,偶尔教它认字,难的认不出来,一二三四知道,能指出朝曦的名字,普通的动物根本做不到。

本以为这回十拿九稳,谁料平安那厮出去后就没有回来,其它鸽子和狼犬都已经打道回府,它还没有一点动静,朝曦不放心,过去找了找,在一处草丛里发现,这厮趴在地上,一点一点接近旁边的树。

不用看也知道,那树上肯定有马蜂窝,只有马蜂窝能吸引平安的全部注意力,连她都忘在脑后。

吃货脑海里只有吃,以吃为先,其它的都排在后面,既然被它发现蜂窝,绝对不可能错过。

*

中午饭点,镜花端着小菜进了马车,先是行了一礼,后将饭菜搁在桌子上,“公子用膳了。”

沈斐放下笔,往她身后看去,“就你一个人?”

镜花颌首,“朝曦姑娘说她跟平安在外面吃,让公子先用膳,不用等她。”

沈斐低垂下眼,没说什么,只歪头掀开帘子朝外瞧了瞧。

队伍很长,人也很多,三三两两聚在一起,唯独没有朝曦和平安。

“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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