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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暗传信 我妻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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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银簪,朴素至极。

看这打扮就能知道,她在陈家等同于隐形人,已经无宠十几年了。

她也是陈芳娘的生母,在黄夫人生下嫡长子前便生下了孩子。

不过,千万不要误会,有人听到她在主母之前生了孩子,便先入为主,以为她是个典型的厉害姨娘,那可就大错特错了。

在入陈家前,潘姨娘就被父亲嫁给了一个木匠,家中穷困,日子十分贫苦。唯一算得上幸运的是,她入门三个月就怀孕,生下一个大胖小子。

原本如此,倒也算得上平淡的人生,可是,人生并没有这么顺利。

当时,陈老爷在当地出任知县,虽是初次为官,却有岳家相助,做得还不错,最烦恼的并非仕途,而是后院。

他和黄夫人成亲三载,膝下犹且空虚。

黄夫人已经给过他两个丫头,皆颗粒无收。

夫妻俩都慌了,妻子不能生育,还能纳妾,妻妾都没怀过,问题就大了。黄夫人十分清醒,知道万一陈家绝户,日子可比养庶子糟百倍。

到任地安顿下来,她第一件事就是找牙婆买人。

但牙婆收来的都是小丫头,最大的也不过十五六岁,收房可以,生养却难。她想做成这一单生意,顺带讨好知县夫人,便说,当地的富家太太遇到这种难题,买人的不多,都是租的肚皮。

专找二十来岁的年轻女性,生养过的,尤其是养过儿子的,借她们的肚皮一用,养个孩子。等租借的时间到了,女人交还给丈夫带走,孩子留下,毫无后患。

此所谓典妻。

黄夫人死马当活马医,同意了。

潘姨娘就是这么被丈夫租给了陈老爷,约定三年,一共八两银子,包食宿。她的丈夫拿走了钱,她被留下来生孩子。

说来也神奇,半年后,潘姨娘就怀上了身孕,就是后来的陈芳娘。

按照契约,孩子满月后,她就结束了任务,她丈夫就能直接把人接走,双方算是两清。

然而,潘姨娘的丈夫在孩子八个多月时,与人斗殴,被打死了。

她婆婆上门,和黄夫人商量,说这个媳妇我们不要了,十五两银子买断。若

不成,孩子生下来人就要带走,她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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