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守护了这么多的小兔子长大了,当然该和他回家。
“没有。”云笙掐了掐手心,忐忑道:“哥哥,你先起来吧,跪着累。”
她还在考虑,也不是不愿意,其实心里挺高兴哥哥喜欢的是自己,就是一下子冲击太大,她有点受不住这个惊喜,好像踩在云端。
比那次收到法国芭蕾舞团的邀请函还要激动,密林深处吹来的凉风,也不能缓解她的燥热。
“笙笙,戒指还没收,你也没说愿意,你这样,我要以为你是拒绝我了。”陆承宣的语气有点失落,英挺的眉峰微微蹙起,又很大度的说,“不过拒绝也没事,你直说就可以,我的确做的不够好,以后继续努力。”
“没有,不是的,哥哥很好,我只是一下子不知道该怎么办,哥哥,我什么都不会,比起你,我好像是个小废物,你怎么会喜欢我。”
之前哥哥也说,对她好已经是一种习惯了,她怕两人要是真在一起,哥哥觉得她不适合做女朋友,再分手,那云笙会觉得这个世界崩塌了,毕竟哥哥对她而言是最最重要的人啊。
“笙笙,不可以这样说自己,任何时候都不能自贬,要自信勇敢,我不说其他,因为这些事情都需要用时间去证明,而不是靠嘴巴说,我只问你,想不想永远和我在一起?”
嘴巴可以说出这个世界上最甜的话,可是只有行动才能建筑永不坍塌的基石。
想不想永远和哥哥在一起?
这个问题,云笙无需思考,因为她的心已经替她回答了。
“想,”云笙伸出手,羞涩又坚定道:“我想永远和哥哥在一起。”
如果想永远和哥哥在一起,那就只有结婚这一条路,因为无论是亲人,还是朋友,终究会有分开的那一天,只有夫妻可以永远永远在一起,白头到老。
她一下子说不出对哥哥是什么情愫,可她和哥哥认识了十八年,彼此最为了解,他们是这个世界上最亲的人,应该永远在一起。
陆承宣心满意足,握住她的手将戒指推进了她的中指,“笙笙,恭喜我成为你的未婚夫。“
云笙连忙握住他的手将他拉起来,“你快起来,不是应该说恭喜我嘛,哪里有人恭喜自己的。”
陆承宣的手放在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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