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 79 章 我们不得不承认,人和人之间是有差距的 网购买到假货,反手加购一百万!

首页
报错
关灯
护眼
字: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

。”

“这一事实还请法官阁下予以考虑,判定我方当事人故意杀人未遂不成立。”

每一个公诉案件,都是经过公安机关和检察院仔细调查取证后才会做出决定,是否起诉,以何种罪名起诉,以及具体的诉讼请求。

一般而言,公诉案件都是证据确凿的,基本不会出现反转。

辩护律师只能是从减刑方面入手,尽量帮助他的当事人减轻刑罚。

反过来说,检察院都做出不予起诉的决定了,这难道还不足以证明,被告人的罪名是不成立的?

因此,公诉转自诉案件,通常情况下,在立案阶段就会因为证据不充分或者其他什么原因被打回。

即便是立案了,最终的结果也极有可能是被告无罪,当庭释放。

本案,便是检察院不予起诉的案件。

公安机关和检察院都不认为构成故意杀人未遂,你凭啥还要以这个罪名起诉啊?

难道你觉得自己比公安机关和检察院更专业?

再阴谋论一点,难道你是在说公安机关和检察院不作为?制造了冤假错案?

面对张伟的进攻,罗大状却表现得非常淡定。

在他看来,张伟不过是困兽犹斗罢了。

这场庭审的胜负手,早已经决出。

在张伟话音刚落的时候,罗大状便缓缓起身,王之蔑视的看了他一眼,开口道:“反对!我反对辩方律师的论证!”

“民事诉讼法第七条,解释了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以事实为根据,就是切忌主观片面性,要依照法定程序认定案件的事实,要仔细全面的审查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过双方质证、辩论,由法院审查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以法律为准绳,就是以法律为客观尺度来分清是非,不能以言代法、以权代法,也不能主观臆断!”

“公诉转自诉,是符合法定程序的,这也是原告享有的正当权利!”

“检察院不予起诉有他们的考虑,但这是什么地方?”

罗大状话语铿锵,掷地有声:“这是刑事审判庭!”

“既然本案已经立案并且开庭审理,那么就应该以庭审


本章未完,点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