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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4 章 礼遇 我不想上梁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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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话时,阎公和阎婆已经在隔壁整好了满满一桌酒席,阎婆惜便笑着让两人:“难得两位官人光临小处,奴家略备了薄酒,并亲手做了一些小菜,还请赏光。”

既然来了,都有吃花酒的准备。再说能得阎婆惜亲手调羹,不但养眼养胃,传出去也是佳话一件。王伦更是第一次见识到大宋朝的上等席面,虽然谈不上山珍海味,但是基本上鸡鸭鱼肉不缺,便是一些素菜,光看颜色也是极精致的。

至于其它凉菜,无非是朱雀门的曹家从食,龙津桥须脑子肉,鹑兔、鸠鸽、野味、螃蟹、蛤蜊之类一应俱全,便是王伦这等见惯了后世食材之丰富的穿越人士也不禁连叹奢侈。

这一桌要不少银子吧?他弱弱地想,越发觉得自己的暴发和人家的生活真的只是小巫见大巫,赚钱之路任重而道远啊!

当然,酒桌上,他也还会努力显得大气的,比如,吃肘子时尽量不滴油,咽口水时尽量不发声等。

酒过三巡,苏过亲自替王伦把盏,然后闲聊。

“贤弟今年春秋几何?”

“惭愧,小可虚度二十岁。”这个年龄是真王伦的,按自己残存的记忆。

“长奴家一岁。”阎婆惜插言说。左右逢源是她练就的本领,闲聊时如果不显示自己的存在,光两个男人之间的聊天会很快没趣的,这点她深知。

“贤弟年纪轻轻,却又文采斐然。我观贤弟之《菩萨蛮》似有一股郁积不平之气,真情郁勃;而《鹧鸪天》则有豪放刚强名士之风,何风格差距如此明显但又毫无违和感?我观贤弟词作大气磅礴而又潇洒不羁,非是胸有丘壑之人才有如此之气概!贤弟究竟师从何人?”

王伦听懂了,绕了一大圈,他的重点在最后一句。

辛弃疾的《菩萨蛮》是豪放词中名篇,朱敦儒的《鹧鸪天》也是宋词中的代表作。平常词家得一首便足以傲视文坛,王伦却一下子爆出两首来。

虽然苏过没有直言,但是想必他是怀疑自己是事先做好的:毕竟两首词差异确实明显,而自己又如此年轻。说经历过沧桑吧,似乎阅历不够;说急流勇退吧,又根本就没辉煌过。

但是王伦敢用胸口碎大石来保证,他绝对没有剽窃,而是它们自然地从自己的脑中涌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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