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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龙之首”后记 群龙之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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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印作者名字于是成了“汤瑞安”、“温端安”、“湿瑞安”、“温一安”、”温瑞汝”。这是比较客气的有的明写是”温瑞安”新著有的大概以为我常年不入神州有的索性写在封面上大刺刺的注明:“本社获温瑞安大使荣誉授权”、“温瑞安先生特别独家授权本社”……诸如此类的号称和宣传。这都是比较客气的。

对于这些翻版、滥印很多朋友很多读友很多时候都力劝我依法追究到底——甚至不管是否依法因为“依法”而言他本就是不该盗版、翻印。可是由于我在过去合在大马、台湾、香港办过过大家出版社和杂志社的经验和感情非常能体谅作为出版社经营之不易以及愿意把这种不法盗印(毕竟是从事文化传播事业)解释为“雅盗”——就体谅本书店、图书馆里“偷书”的“贼”多少都说跟窃夺别人财物的不太一样似也不该全一对待。况且为读者利益着想如果能比较廉宜的价格买到我的书让他们负担得起作为作者的我当然愿意我所写的书能传播更广更多人看我的书。而且作为一名文化工作者回为我的书而养活了更多有关相关的人我是极乐意的。当然这种想法只是我个人容忍的极限而且对合法取得版权但因大多翻版、假书而减少收益蒙受损失是十分不公平的。

对于我个人在稿子上辛勤笔耕。创作意念而言也更加不公道。

但我一直不想“迫人以绝”况且往积极面想:别人翻印你的书也是一种“看得起你”的“表达方式”我只好/正好以此解嘲/自嘲。

不过有些假书、伪作所作所为已经越了我容忍的极限。

他们张冠李戴把一些不是我写的书也归我名下不容气说其中有好些是相当允聊乃至无耻的作品充斥了黄色、灰色、黑色意识只怕予青少年读者相当负面的影响另外也有名家如古龙先生的作品居然变成我的“作品”伶越之外挥笔之处惶恐之余更对不起已经仙逝的前辈。以我名义毒化人心**滥杀是我不能忍受的。

我写武侠写侠写情写人性写那些为寻求公理、公义、公道而打抱不平的侠者乱打乱杀非女人即酒鬼赌徒非瑞安之志也我就算写打、杀、性、情都有我的用心、用意宁缺毋滥。

只不过这一次更“严重”。“少年无情”除了盗用我的名义出版之外还割盗所创的书名和人物、情节种种创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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