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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寂静之声】 星光灿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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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越慢悠悠地站起来,点头问候:“老师好!”

波多野……啊不,志铃老师说:“王越同學,请唱一首你最喜欢的英文歌。”

“必须唱吗?”王越会的英语歌不多,再加上这个时空大乱套,他并不知道哪些歌已经被写出来了,而又有哪些消失于无踪。

林志铃还以为王越含羞怯场,她让學生唱英文歌,除了培养兴趣以外,更是为了锻炼學生的胆子,鼓励學生将英语说出来、唱出来。因为在中国说英语的机会不多,以至于很多高材生笔试成绩很好,但口语却糟糕透顶。

她用那酥人的娃娃音鼓励道:“初高中的英语老师,也有教你们唱英文歌吧,随便选一首自己会唱的就可以。”

王越无可奈何,他最喜欢的《加州旅馆》不适合唱,只好退而求其次选择《寂静之声》,当即咳嗽一声清唱道:

“hello_darkness,my_old_f日end

i‘ve_e_to_talk_with_诱_again

becau色_a_vi私on_softly_creeping

left_its_色eds_while_i_was_sleeping

……”

只唱了几句,教室里就突然安静下来。

在坐的都是學习尖子,自然能听懂王越在唱什么,就算不理解歌词,那空灵的歌声和旋律,也让他们不忍心去打断。

这是首能代表一个时代的美国乡村歌曲,它在刚刚创作出来时无人问津,两年后却登上美国单曲排行榜冠军宝座,三年后成为奥斯卡最佳电影插曲。

有人曾这样形容《寂静之声》:听了耳朵会怀孕。

就跟它歌词写的那样,摒弃喧嚣和世俗,在静默中聆听自己的灵魂。

林志铃虽然让學生唱英文歌,但她并没有抱任何期待,毕竟这里是计算机班。可当王越唱出第一句歌词,她就好像身体触电一般,傻傻地看着这个男生,那旋律通过耳膜直透心灵深处。

说实话,王越的唱功不算顶尖,如果他想发唱片的话,还必须经过一番专业训练。

但这丝毫不影响《寂静之声》带来的震撼,在另一个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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