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触过的那一类人,以她乏善可陈的感情经历,应对他真的是力不从心。她只能从自己角度出发,如果自己表白被拒绝,那一定是躲着不会再见人了。
乔麦不知道怎么回答,低下头,神态更像犯了错的小学生。
“我还有个优点,我以为你知道,我脸皮比较厚。”邵磊笑着,目光往她的书桌上扫,拿过搁在她电脑旁写写画画过的笔记本,捏着笔在那上面写下1到5,五个阿拉伯数字。
“1是非常讨厌,2是一般讨厌,3是不喜欢也不讨厌,4是一般喜欢,5是非常喜欢。”他把笔递给乔麦,“你对我,在哪一档?”
乔麦懵了,不知道还有这种玩法,感情也能用李克特量表来量化吗?
她半天不说话,他就点着那数字一个一个问:“1?”
乔麦摇头。
“2?”
“摇头。”
“3?”
犹豫一下,摇头。
“哦,”邵磊抓着她的手,在“4”上面画个圈儿,“那就是介于3和4之间了。挺好,起点没我以为的那么低,我努力一下就能奔着‘5’去了。”
被他握着地方,似给火燎了一下,乔麦挣了挣,笔跌出去。
邵磊先她一步弯下腰去捡,把笔摆在本子上,站起身,“我回去了,你吃了蛋挞早点睡。”
乔麦将他送到门口,临走前他又说,“你是不是该给我买双新拖鞋?”
“……不知道你的码。”
“44。”他笑着把门关上。
蛋挞还是热的,烤得酥软。乔麦吃得嘴角沾上碎屑,问餐桌对面的杨铭要纸巾盒。
杨铭笑说:“现在高兴了?”
“……没有。”
“邵磊人挺好的。”
“那是因为你吃太多他买的夜宵了,吃人嘴软。”
“那总是有得吃。”
乔麦动作一慢,低声地说:“……我有点怕他。你知道我是那种放不下的人,至少现在我还没拿起来。”
自己这样沉闷、死板又无聊,长相也只能勉为其难地分在“清秀”这一范畴。他历任容色出众的女朋友都没能达成的目的,她凭什么有这样的自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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